2007年傅家40多年的房屋遭強行拆除,滿目瘡痍。
【法庭中心、宇若霏╱台北報導】「怪咖始祖」許純美(阿美)從絢爛歸於平淡,已許久未現身螢光幕前,昨再有她的消息,她因2007年委託張進富拆除北市承德路房屋,張男涉嫌以暴力強行拆屋,造成傅家40年老屋一夕成灰,傅家向她求償940萬餘元,最高法院昨判她免賠確定。
阿美今年56歲,2003年崛起,獨特的動作和藍色睫毛膏,曾掀起「上流美旋風」,但2007年她和小她23歲的小林結婚後淡出,前幾年她深受甲狀腺亢進、內分泌失調所苦,2011年9月她去醫院就診,步履緩慢沒精神,健康狀況令人擔心。最近一次公開現身,則是前年8月到法院出庭。
許純美上次公開現身,已是2年前到法院出庭。
7戶拒遷控妨害自由
阿美曾透露前夫鄭奇松留給她的家產包括士林、重慶北路、民權東路、內湖等住家、店面。她說在松江路的公寓,光8間店面1個月就可收120萬元房租;樓上有40間套房,1個月租金30萬元。
而這官司起因是因承德路4段土地,是阿美與鄭錦鳳等人所有,2007年,她與建商欲將土地改建成大樓,但有7戶住戶拒拆遷,她和建商委託張進富出面和住戶洽談,後因談判破局,張男遂委託胡聖鑫強拆。
傅家不滿老家被拆,先控告阿美妨害自由,另以屋舍全毀向她求償。刑事部分,檢方不起訴確定。民事部分開庭時,她稱委託張進富處理土地紛爭時,多次要求他簽下「絕對不能違法」的切結書,自己沒有違法。
法官查出,許純美的確多次要求張進富簽下「不能違法」的切結書,另依案發當時剪報,她為求順利拆遷,曾一戶戶去協商,有些給錢有些以房屋交換,甚至對住戶表示「願給100萬元,請住戶馬上搬」。法官最後根據張男在律師事務所的談話錄音,認定他是受不了建商經理的壓力,才僱工強拆屋,並非阿美授意,因此判她免賠確定。
換手機號碼歸於平淡
對官司了結,昨撥打阿美手機已更換,她父親也未接聽電話,她弟弟對官司表示不太清楚,都由律師處理。對她近來身體狀況,許弟表示「差不多吧」。至於她和小林婚姻狀況?許弟稱沒去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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